关于开展“诗路金华”建设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9-04-16

各中心,二级学院:

以大运河文化诗路、钱塘江唐诗之路、浙东文化诗路、瓯江山水诗路为抓手的“诗路浙江”建设,是全省“文化浙江”和“大花园”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有效对接全省“诗路浙江”建设,推动“诗路金华”建设,决定开展“诗路金华”建设理论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化金华”建设的工作部署,努力践行“文化惠民”的理念,结合“诗路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诗路金华”建设,努力为打造金华文化品牌,增强文化软实力、提升都市区能级、推动金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参考选题

  1. “诗路金华”建设的背景。
  2. 金华在“诗路浙江”建设的地位。
  3. “诗路金华”建设的资源优势。
  4. “诗路金华”建设的路径和策略。
  5. “诗路金华”建设的总体设想、问题和对策。
  6. “诗路金华”与生态廊道建设。
  7. “诗路金华”建设与乡村振兴。
  8. “诗路金华”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
  9. “诗路金华”建设与县(市、区)区域文化品牌培育。
  10. “诗路金华”建设与诗词文化的普及和对外传播。
  11. “诗路金华”建设与旅游景观意象的打造。
  12. “诗路金华”建设与文化自信和软实力的提升。
  13. “诗路金华”建设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14. “诗路金华”建设与新时代人文精神的弘扬。
  15. “诗路金华”建设与大中小学教育。
  16. 中国历代诗人与金华。

三、征文要求

  1. 对象: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县(市、区)机关工作人员;各高校、党校系统专家学者。
  2. 形式:征文形式为论文和调研报告,字数在4500字左右。在文章首页左上角请注上“‘诗路金华’建设理论征文”字样,同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 截稿时间:9月20日止。

四、奖励办法

  1. 本次征文活动金华市社科联将评选出优秀和入选征文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
  2. 被评为优秀和入选的征文,将分别视为金华市2019年度重点和一般课题,并自动结题。
  3. 届时邀请部分优秀征文作者参加全市“诗路金华”建设专题理论研讨会。研讨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 征文要紧扣主题,找准选题,做到观点鲜明,文风朴实,语言精练,既要注重理论性,又要注重实践性。
  2.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教学科研中心,职能中心个人单独报送至教学科研中心。征文只需报送电子稿。报送时间为9月20日前,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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